惠安县汽车技术学校在合作开展全国1+N复合型人才职业培训项目过程中,出现学员不培训、不考试直接取证的情况,同时还私自以项目上机机关的名义颁发证书牌匾,此等做法,严重违背了协议中“监督管理”的条款。项目办公室已和惠安县汽车技术学校取消了合作关系,该校的违规做法,项目办公室不负任何责任。
欢迎各机构及学员反馈项目在当地的开展情况,项目办公室监督电话:010-82969301-1077
全国1+N复合型人才职业培训项目办公室
2010年5月18日